(僅為示意圖)

我和男友相愛七年,可因為婆婆的反對,我們一直沒有結婚。還記得男友第一次帶我回家見他父母,婆婆就炒了三個菜,四個人吃飯。我當時,就感覺到了敵意。

後來吃了飯後,婆婆就問我們晚上住哪裡,說家裡小,晚上還有客人要來……我聽懂了意思,便撒謊說自己買了車票,馬上就要回去了。走之前,婆婆借男友去洗手間的時間,對我說:我們家高文可是地地道道的上海人,是不會娶外地的媳婦的,聽說你只是個初中(國中)畢業文憑,他可是名牌大學畢業,你們不合適,分手吧……

我冷靜的說:好,我知道了。婆婆就笑了。當天男友堅持要送我回去,我提出分手,說明婆婆的用意之後,他說:我媽一天不接納你,我就一天不回去,就跟你住一塊。

後來,婆婆經常打電話對我說:我們家在上海有房,是不會看上你們農村又窮又沒文化的女人的,趁早分手吧!這些,我老公也知道,他一直都站在我這邊。

因為他的堅持,讓我看到了他對我的愛。從那時候我就告訴自己,這輩子非他不嫁。可是,就這樣在一起七年之久,婆婆一直不同意我們在一起。我爸媽對男友還是挺滿意的,所以也從沒反對過我們。

後來,男友說先領證,他去說服他媽媽。就在我們帶著戶口本去民政局的路上,與大貨車撞上了,我受了重傷,男友一直是昏迷不醒的狀態。

等我能走的時候,去看男友,剛進門婆婆就撲過來,揪著我的頭髮,就開始要打我。我身上的傷口重新裂開,非常痛,但沒有我的心裡痛。躺在病床上的男友公,身上插滿了管子。而且,醫生說他是半植物人的狀態。

婆婆一直責怪我,為什麼要慫恿他和我偷著領結婚證。我那時才知道,原來男友為了跟我結婚,將家裡的戶口本偷出來了。

那天我當眾給婆婆跪下了,希望她不要再阻攔我和男友。從那之後,我盡自己最大的能力,照顧著男友。每天幫他按摩,擦洗身體,陪他說很多很多話,終於他開始有了意識,後來開始能吃東西,再後來,他能開口說話,慢慢的可以和我們交流了。

男友治病花掉了家裡很多錢,沒錢治病後,我去街上賣唱過,還去以前的公司組織義捐,並且還發起了社會求助。終於,度過了難關。

男友出院後,我堅持要嫁給他。因為醫生說他這輩子,雖然恢復得很快,但他能不能行走(車禍還傷到了腿),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治療。爸媽都反對我嫁給他,說我跟著他會耽誤自己一輩子,可是,如果我不嫁給他,那麼他一輩子可能都娶不上媳婦了。我愛他,不能就這樣離開他。

領證那天,老公坐著輪椅,我推著他去了民政局領證。領證後的當天,婆婆就問我,社會救助人士的錢,讓我交給她。我說就三萬元(約十五萬台幣)了,老公在醫院治療時,每天都是上千元,可婆婆覺得我一個人私吞了。

之後我爸媽提出早點辦酒,讓他們家出一萬塊錢(約五萬台幣)的彩禮(知道我老公的情況,所以後來改口說只要六千六(約3.3萬台幣)),可是婆婆不願出,說我手裡有「捐款」。我爸媽覺得婆家太欺負我,也慪氣了,最後一直到離婚都沒擺酒。

婚後的生活,婆婆真的一毛不拔,家裡的生活費讓我一個人承擔,生活用品也是我承擔,老公吃藥看病的錢也是我出。如果我當天不給她錢去買菜,她就不做飯,就煮點粥喝……說真的,我這麼真心實意的待她兒子,可是沒想到,她還是接受不了我……

老公的身體一天天好轉,可我的心卻一次次心寒。老公看不過去,也只是說說婆婆幾句,或者叫我忍,而且老公總是擔心我會出軌,每次我出門他都要問我去見誰了,接了誰的電話,我去找工作他也不讓,有時還總發脾氣……

終於,在老公能走路的那天,我提出了離婚。這一年來,我付出了所有,可是得到的確是不信任與刁難。我提出離婚時,婆婆居然獅子大開口,讓我留下「捐款」還有我的賠償款,老公的賠償款早已經治病花了,而捐款也已經花得差不多了。可婆婆一直覺得我拿了很多錢,讓我把自己的賠償款也拿出來,她說是夫妻財產,要平分。

我的心,在那一刻徹底寒了,我搬離了那個家,也不願把自己的賠償款給她們,現在老公拖著不離婚,在錢與感情面前,他選擇了錢,也要平分我的賠償款。我該怎麼辦?這錢可是我曾經用生命換來的,現在還有三十萬(約一百五十萬台幣),而且我的耳朵已經聾了一隻,我憑什麼把錢分給他。我不甘心,可是我不願回到那個家了,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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