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為示意圖)

其實說句心裡話,交往了三年多的男朋友,自己打心眼裡覺得滿意的,但是就因為跟我爸媽吃了一頓飯,就被我媽否定了,我還是覺得很鬱悶的,但是想想覺得我媽說的好像也沒有錯,大家幫我分析一下吧。


我和男朋友是從一三年就在一起的,當初我們在同一個部門工作,也算是日久生情吧,那時候他在我們公司還挺受歡迎的,不過我對自己也算有信心,追了他兩個月,我們就在一起了。因為我是在外地工作的關係,所以我跟男朋友在一起這麼久,我媽也就知道有這麼一個人,看過照片,但是並沒有見過面,所以我也沒有想到,這才第一次見面,我媽就已經判了他「死刑」。


前陣子我回家,我媽就說想見他,我說距離有點遠,不太方便,結果我爸媽居然坐車來了我們這邊。本來是約好兩家見一面的,但是他爸媽居然說,要去釣魚,來不了,結果就只有男朋友一個人來了。我想我媽也因為這點不滿意吧。其實我們也就是去吃了頓飯,時間加起來不到三個小時,在這之前我也跟男朋友做了挺多準備工作,跟他說我爸媽喜歡什麼,準備什麼禮物,怎麼穿衣服,他也做到了,我自認為還是比較滿意的。但是沒有想到,在我送他們回酒店的路上,我媽就跟我說,女兒,趕緊分了吧。我非常不解,我問她,為什麼呀,明明你才見了他這麼一次。
我媽說,雖然這是我們第一次見面,而且也只是一次普通的會面,沒想那麼快就聊到結婚什麼的,但是他爸媽卻這種態度,如果有什麼要緊的事情,那我不說什麼,我們千里迢迢過來,他們居然因為要去釣魚就不來了,這樣的父母,你以後嫁過去,他們怎麼會把你放在眼裡。而且,那個男孩子,你看他吃飯的樣子,把自己喜歡的全夾自己碗里了,完全不顧別人的感受,而且對服務員,那種傲慢無禮的態度,這一看人品就不怎麼樣。這些雖然都是小事,但是以後結婚生活還不就是這種柴米油鹽的小事組成的。我媽的話是挺有道理的,但是你說談了三年的男朋友,因為這樣我就要跟他分手,會不會太小題大做了。
想收到更多趣味新聞?請按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