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眾多的好萊塢警匪片、還是現實生活中,警察在逮捕嫌犯時都會說這段話:「你有權保持緘默,並可以請求律師在場…你現在所說的一切將成為呈堂證供...」――這是「宣讀權利」的刑事訴訟程序,是必要的法律規定。

 相信大家都對這段「台詞」不陌生~
 
最近,高雄2名警察看到一名機車騎士行跡詭異,一看到警察停車就逃跑,警察立刻上前盤查,果不其然搜到1.03公克的安非他命,接下來,阮姓員警逮捕該男子時先行宣讀權利,沒想到他一開口幾乎沒換氣,霹靂啪啦地一口氣宣讀完,讓網友們都佩服地五體投地!
 
圖/擷取自三立新聞youtube
 
↓↓快來聽聽這段「讓人下巴掉下來」的超猛宣讀↓↓





阮性員警這段超流利宣讀立刻在網路上瘋傳,網友們笑說:「阿sir,您的詞整個倒背如流,猛」、「要不要考慮當購物專家」還有人說:「警察講話讓我想到投資理財有賺有賠!」
 
太厲害了!快把這名員警的即興RAP、啊不是,是超專業的流利宣讀分享出去、讓朋友也開開眼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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