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7歲,剛剛結婚一年,並且今年懷了寶寶。老公比我大4歲,我倆結婚之前,爸媽並不同意我們在一起,因為他工資一月才五千多(約25000台幣),還是農村戶口,最重要的是,他是個二婚離異男。
可是,我就是喜歡他,喜歡他對我無微不至的好,喜歡他每天給我洗腳,每天為我做飯,為我洗衣服的感覺,就連我上洗手間時,要他站在門外唱兒歌,他也願意。我喜歡這種,被他寵著的感覺。
我爸媽經商,我比他小,還是大學生,條件很好,沒想到婆婆第一個跳出來反對。原因就是因為我比她兒子矮了二十幾厘米,說我乾瘦乾瘦像根扁豆,看上去就生不齣兒子。我那時才知道,原來老公跟他前妻離婚,不是因為性格不合,而是因為前妻不能生育。
老公和婆婆鬧離家出走,半年多沒有接婆婆電話,也沒回家看過她,婆婆最終無可奈何才同意我們的婚事。可是,結婚時,婆婆不願出彩禮錢,她說前妻那時和他兒子結婚,前妻說服了她娘家人,一分錢都沒讓婆婆出。可我爸媽,卻堅持要八萬塊錢(約四十萬台幣)。
婆婆天天哭窮,還把柜子里,收藏了六七年的舊衣服拿出來穿,說是連衣服都買不起了。我自然知道婆婆的意思,她這作秀就是做給我看的。最後,老公沒辦法,自己借了八萬塊錢,把我給娶回家了。
結婚後,婆婆讓我每月出兩千元(約一萬台幣)生活費,還讓我洗衣做飯,說是前妻那時也是這麼做的。我拖地時,婆婆就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嗑瓜子,連腳都不情願抬。我在娘家,哪裡吃過這種苦,終於忍不住跟她發了脾氣,結婚才三天,我就被婆婆罵回了娘家。
很快,老公也收拾行李,跟我一起搬回了娘家。媽媽聽說我的遭遇后,很心疼我。我媽因為賭氣,讓我以後都別回那個窮鄉僻壤的鄉下了,給了我幾片鑰匙,給了我一套房子。讓我和老公搬進去住,那時老公正好被調回廣州,所以他也願意跟我一起在廣州生活。
自從那之後,婆婆就再也沒有給我打過電話,逢年過節,我也沒有回去過,當然老公回去我並不阻止他。今年三月份,我懷孕了,老公打電話告訴了婆婆,她沒有提出來照顧我。我心想,算了吧,她不在乎孫在,以後我自己帶。
今年接連著幾場大雨,婆婆給我老公打電話也越來越頻繁,說是家裡洪水被淹了,老房子也被衝垮了。看電視才知道,原來老家真的受災了。
婆婆打完那個電話,才過了幾天,就帶著大包小包來我家了。她把東西往客廳一放,然後直奔房間,左看右看,對我老公說:怎麼就兩個房間,將來我孫子住哪裡?我冷不丁的回答了一句:不是有兩間房嗎?婆婆聽懂了我的意思,知道我不願她住著,她沉默著坐到沙發上,沒有再說話。
我和老公躲進房間,我問他怎麼回事,怎麼能把家裡的地址告訴媽?他握著我的雙手,看著我的眼睛說:媳婦,我就這麼一個媽,他生我養我,不管你有多恨她,我都不能不管她,如果她是你母親,你會怎麼做?
我氣的不是婆婆搬來跟我住,而是從頭到尾這件事沒有人跟我商量過。要知道,這可是我母親的房子,我媽要是知道了,還不得氣出病來。傍晚,婆婆做了幾道拿手菜,說是做給他兒子吃,可是我看得出來,都是我愛吃的菜。然後,飯桌上,她問我:幾個月了?多吃點,孩子需要營養……
她第一次關心我,可是我心裡卻有說不上的委屈在翻騰,眼淚莫名其妙的就出來了。吃過飯,婆婆突然從包里掏出一張銀行卡,放到我手裡說:這三十萬(約一百五十萬台幣),我存了一輩子,有一部分軍軍(我老公)他爸的賠償款,我想通了,以前是我不對,不該拿你和前兒媳婦比較,這錢留給我未來孫子,你收著吧。
那錢我沒要,晚上老公悄悄跟我說:我媽那意思,就是想跟我住一塊,你能接受嗎?我當然不能接受,我不敢跟她住一起,第二天我當著婆婆的面,拒絕了她。我跟她說:媽,這樣吧,你暫時住在這裡,我們可以拿一部分你的錢,給你買個小兩房,付個首付,以後我們還貸,就住這附近,好嗎?
我本來以為婆婆會發脾氣,但是她聽了卻很高興的答應了。第二天,我睡到十點才醒來,飯桌上準備了早餐,卻沒有看到婆婆的影子。她的行李,也不見了,但是飯桌上,卻放著她的那張銀行卡。老公打電話給她,才知道她回了老家。她在電話里說:雖然家裡被淹了,但住著親切舒服……她說她不想為難我們,也不想再破費買房,不要浪費那錢……
聽到這些,我心裡五味雜陳,是不是我真的做得太過分了?我要將婆婆接回來嗎?我知道,老公很想接婆婆回來,可我真的不敢和她一起生活,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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