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工兩年回來,老婆說撿到一個孩子,她肚子上的刀疤讓我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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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秋小夏

我在28歲才娶到老婆,在農村像我這個年齡就屬於大齡男青年了。之所以這麼晚是因為我家裡很窮,哥三個,我是老二,大哥大我三歲,一直沒有娶上媳婦,後來出去打工了。三弟人倒是機靈,早就成婚了,但是是去做了上門女婿。我是既不想做上門女婿,又渴望媳婦的那種人。

說來也奇怪,老婆人長得很漂亮,並且比我小了五歲,偏偏就看上了我。儘管知道我家一窮二白,還是不顧父母反對嫁給了我。為此還把岳母氣得住進了醫院,是我跟老婆在醫院照顧了一個月,最終岳母也被我的誠心打動,同意把女兒嫁給了我。我們結婚,父母並沒有給老婆彩禮,因為家裡根本沒有錢給她,甚至我們都沒有婚禮,為了省錢,我們的結婚只是領了結婚證,兩家人坐在一起簡單的吃了一頓飯而已。

對老婆我除了深深的愛,還有一份感激,所以我從結婚開始就發誓以後一定要讓老婆過上幸福的日子。結婚半年,我和老婆如膠似漆,可總守在家裡根本沒有額外的經濟收入,不可能改變現在的經濟狀況。所以迫於無奈,我帶著對老婆的不捨和眷戀踏上了離鄉的列車,我跟同鄉一起去了外地打工。聽說這個地方乾活很苦,但是掙的還挺多的,一去就必須簽訂兩年的合同,這兩年也不能回家。

老婆也說捨不得我,可為了她,為了這個家,我沒有更多的選擇。到了那以後,我才知道,我們的工作性質就是苦勞力,表面上掙的多,其實也是跟付出的辛苦成正比。每一個夜晚我都會很思念老婆,可又不能總打電話,因為長途電話費太貴,剛開始時老婆會纏著我不讓掛斷電話,漸漸的老婆不再那麼纏人了,甚至都不會主動給我打電話了。問她原因,就說為了省電話費,沒多想,我選擇了相信她的話。

兩年的時間不是說過就過去的,這兩年我彷佛過的如同兩個世紀。好容易挨到了回家的日子,我真的無比開心,拿著自己掙的血汗錢,我更是樂得合不攏嘴。可是回家後家裡的變化跟我想像的完全不同,家裡多了一個孩子,大概有六七個月大。

老婆跟我解釋是她在娘家那邊撿到的,看著孩子可憐就收養了。我父母也不知道具體怎麼回事,因為我打工後,老婆就搬回了娘家。不管怎樣,木已成舟,我只能選擇相信,能回來和老婆團聚我還是很高興的,並且把自己掙的錢全部交給了她,老婆也很高興。

自從我回來後,老婆對我不如離開前那麼熱情,並且每次我主動要求跟她親熱時她總是要求先關燈。這就引起了我的疑心,一次,我撫摸她身體時,覺得她肚子上有那麼一道不光滑,我頓時就有一種不妙的感覺。我直接打開燈,老婆手腳慌亂的要蓋被子,可我還是看到了她肚子上那一道沒有完全恢復好的刀疤。

知道事情已經隱瞞不下去了,她跟我承認,在我走後半年,她按耐不住寂寞,跟娘家那一個有婦之夫好了,並且懷孕了。本來她沒打算要這個孩子,可去醫院檢查時說她如果這一胎打掉以後就不可能再懷孕了,所以被迫她才生下了這個孩子。而那個男人又不想離婚,現在也不認這個孩子,她哭著求我原諒她,說看在她當初無怨無悔跟我結婚的份上,給她一次機會。

可看著躺在那的孩子,想著自己這兩年吃的苦,我真的沒辦法原諒老婆的背叛,我現在已經提出了離婚。這兩年我掙的錢也都給了她,算作兌現當年對她許下的承諾,以後我們兩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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