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典,如果酒吧、俱樂部和餐廳的所有人沒有跳舞許可證,而顧客們開始隨音樂起舞,他們可能就會面臨罰款。

警方一直以來都認為許可證是必要的,因為跳舞可能引發混亂,後者會進一步演化為爭執。雖然這種做法一直遭人反對,不過似乎跳舞許可證還會繼續存在。

瑞典夜店先驅Anders Varveus在2012年發起了一場千人上街跳舞示威,來表示對這項規定的抗議,他表示知道上周四的投票表決結果之後之分驚訝,決心要再次發起抗議活動。他說:「我計劃在8月1日的同志遊行上再發起一場示威活動。」

為了獲得最大的影響力,這場抗議活動將會和他的夜店Docklands俱樂部20周年慶祝在同一天舉行,而這裡是斯德哥爾摩的著名夜店。「我們會讓大約100人在車上跳舞,還會用一套非常好的音響設備,我估計會有1萬人在我們車後面跟着跳。」

Varveus表示,他反對跳舞許可證有三個理由。「首先,這是個人自由的問題,你想要如何動你的身體不是法規的管轄範圍。對跳舞進行管制是國家參與市民生活的一種過時的、古板的做法。最後,這項規定的具體執行非常困難,什麼樣的動作才叫跳舞?一旦開始動了,你怎麼知道什麼時候會越過那條線?這太荒謬了。」

Varveus說他對黨派的投票結果大為吃驚,「自由黨投票廢除這項規定,這我覺得並不奇怪,因為他們一直都更支持個人自由,但民主黨和左翼黨也支持廢除,讓我很吃驚,因為這兩個黨相比其他更加極端。」中央黨在之前提出過廢除這些許可證,但後來並沒有投同意票。Varveus說:「我不懂這其中的邏輯。」

《瑞士每日新聞報》的評論員Erik Helmerson將這項規定形容為「來自上世紀70年代的讓人汗顏的官僚主義遺留物」。他報道了去年一位巡視員到耶夫勒光顧一家餐館后的體驗,「那裡有50-80人,他們隨着音樂節奏晃動,就像跳舞一樣。」

Helmerson說:「我們對跳舞的觀點很大程度上能反映出這個社會的情況。在瑞典,如果人們在餐廳跟着音樂跳舞,而餐廳老闆又沒有許可證的話,就可能被罰款或是吊銷售酒執照。我們應該考慮的問題是人們跳舞的情況是太多而是不夠,以及這個問題是不是應該由政客們決定。」

thelo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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