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上貼文,該網友是護理師,護理長要求她幫病患施打藥劑,但是醫生並沒有開處方,讓她覺得相當為難。
護理長還強調是她的order(命令),但實際上護理長根本沒有那個權限。
病患還說偷偷打不要讓醫生知道。
全文如下:
「文長,抱怨某個醫院的單位,上頭為了留住病人讓病人心情愉快,要求護理人員做違法的事情。

護理長把他手頭上的病人交接給我
護理長:XXX病人他今天要打鐵劑,可是他想再打個維他命C,醫生覺得沒必要,所以沒有醫囑,那這是我的order,等等你給他打一支維他命C。
我心裡想,我都不知道護理長還可以改變自己的職位自己當醫生,什麼叫做你的order,你哪位阿~~~~~~~~

於是我跟醫生說:你跟護理長兩位都是我的上司,一個要求我要打維他命C一個不開醫囑,你們這樣我很難做事,請你們先溝通好。
醫生聽完表示了解然後向病人解釋為何覺得沒必要打這個藥。
病人說:我知道了是我誤會,那就不要打維他命C吧
可是等醫生走了以後,病人馬上拉著我說,這是你們阿長說要送我的你幫我打,不要跟醫生說。

於是我打電話給護理長跟他說:你答應病人的事情沒有醫囑我無法執行,請你自己來完成。
我跟病人說:這支藥或許不會真的傷害你什麼,但是既然人家把你交接給我你的責任就在我身上,就是怕真的有個萬一,這種事情是我無法承擔的,誰答應你的事情我請她自己來完成。

病人等護理長來了以後當場翻臉:那個藥我不打了啦,免得等一下打一打我死掉,讓你難做人。

唉...怎麼會是護理長難做人呢....我覺得我必較難做人吧,從頭到尾根本沒我的事情,搞到最後你在氣我不給你打針。

我實在沒遇過這麼經典的護理長,帶頭做不合法的事情,因為他做過太多太多誇張的事情,今天這件事情終於讓我決定抱怨一下。」

網友看了之後紛紛留言:「最好還是照醫囑好,
有問題出嘴的都不會幫妳扛。」
「辛苦了,支持妳的原則跟抱怨~」
「好沒職業道德 護理長太可怕了」
「自保最重要」台灣有不少人就是缺乏法治精神,永遠都在人治…如果你認同這位護理師的堅守原則,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職業道德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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