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無業羅姓男子,自稱找不到工作肚子餓,日前前往貴陽街全家超商,隨手拿了1瓶綠豆沙飲料和1包洋芋片,大搖大擺走到休息區吃喝,再趁店員沒注意時轉身離開,5天後羅又前往超商,這次再度拿了1條巧克力打開就吃,又在休息區睡了2個小時,準備離開時,遭店員制止並報警逮人。

羅在警訊時沒有絲毫悔意,表示自己肚子餓才會拿東西吃,又說沒有適合的工作所以賺不到錢,店員另證稱,羅在警方趕到時,還曾企圖逃跑,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將他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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