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他們在中國結了婚,但台商丈夫卻在她懷孕後回台灣就一去不回!! 

一名中國女子在2009年時帶著四歲大的兒子千里迢迢來台尋薄情的台籍丈夫,當時她高舉白布條大鬧桃園機場,哭喊:「我只想讓孩子見他爸爸一面,不想讓他出去被人笑!」



 

當時千里尋夫的中國籍女子李佳美(二十八歲)表示,幾年前與該台商(五十八歲)相戀結婚,未料某台商卻在孩子出生前返台,從此失聯。


三年前,她曾兩度闖關尋夫,第一次在香港被攔下自殺未遂,第二次她帶著當時十四個月大的兒子,持假護照來台被查獲,也曾在休息室廁所割腕自殺未遂,當時還透過海基會找到該台商,雙方簽下四點協議。李佳美帶四歲大的兒子,趁班機抵台要轉機到曼谷空檔,在機場裡拉起寫著:「帶兒子來台灣,尋找親生父親,認祖歸宗」的布條,並哭喊:「我一定要幫孩子找到爸爸才走,不然我就死在台灣!」嚇得一旁空姐不知所措,也驚動移民署官員及警察。 
李佳美哭訴,她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大她三十歲的某台商,兩人發生關係後,該台商安排她到上海公司擔任協理,兩人還拍婚紗照辦結婚,未料該台商卻在她懷孕後返台並失聯,「小孩出生後都沒見過爸爸」 

她哭訴時,兒子還拿出爸爸的名片,對著前來處理的航警說:「這是我爸爸的名片!」


李佳美說,她三年前曾與該台商在桃園機場協議由該台商撫養小孩,但回中國後該台商又失聯,她跪求哭訴:「為了孩子,請你們幫幫忙,我只想讓孩子見他一面!」 並激動說:「我一定要幫孩子找到爸爸才走,不然我要死在台灣!」  

最後移民署派人戒護將她回香港,她被帶離時雙腳不停踹地,並哭喊:「我要殺了小孩!我會做出你們想不到的事!」


移民官指出,李佳美沒有合法的入台證明無法入境,來台尋人的方式不對,而海基會昨也聯繫不上該台商。而台商原有的機械公司現已易主,員工私下說,台商已是仁至義盡,但李佳美就是不放過他。對此,律師林銘龍建議,李佳美可對該台商提民事訴訟,由法院要求該台商履行協議書內容,但該愛上t若質疑小孩血緣,可提親子確認訴訟。 陸女攜兒尋夫事件簿2003 中國女子李佳美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台商該台商。2004 李佳美指稱與該台商在中國拍婚紗、辦理結婚。2005 李佳美指稱兩人因故吵架,台商獨自回台並失聯。2005/04 李佳美生下兒子。2006/06 李佳美欲來台灣找丈夫,在香港機場轉機時,因無來台證明被攔下而自殺,在香港住院20多天後返回中國。2006/07李佳美帶14個月大的兒子持假護照來台被查獲,在休息室廁所割腕自殺未遂,海基會協助找到丈夫,雙方在機場簽下協議書,將兒子交給丈夫撫養。2009/11 李佳美因聯繫不上丈夫,又帶兒子來台,在桃園機場拉白布條,要求該台商出面。這真是太扯了啊!哪有人結了婚老婆懷了孕就跑回台灣從此沒消息???感覺這一定有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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