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
「豆豆,不要把筷子插在飯碗裡。」
老公呵斥女兒豆豆。

豆豆剛剛過了十五歲的生日,穿著一套粉色的高檔連衣裙,本來是很好看的一套衣服,穿在她卻格格不入,皮膚由於長時間的暴晒蠟黃蠟黃的,手也粗糙,頭髮由於營養不良,乾枯毛躁。然而跟她的行為比起來,這些都不算什麼,我嘆了一口氣,畢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不管怎麼樣都要接受。

我跟老公開了一個公司,不是什麼大企業,但是生活得還算富裕,十五年前我生下女兒,取名豆豆。豆豆生得伶俐可愛,一雙大眼睛眨巴眨巴的,豆豆三歲那年,我帶她去逛商場,一個不留神,轉身孩子就讓人販子抱走了。我跟老公報了警,監控錄像雖然記錄了一切,但是茫茫人海中去找一個有意隱瞞身份的罪犯並沒有那麼容易。這一查,就是十年。

女兒消失了十年,疏通了各種關係都找不到,我跟老公已經心灰意冷了。沒有想到突然接到當初報案的警察局的電話,說那個人販子前段時間又出現,被抓住了。我跟老公根據人販子提供的線索,一點點查下去,終於在一個小山村找到了女兒豆豆。

說真的,要不是後來的親子鑑定,我真的不敢跟女兒相認,她跟小時候的那個小公主,完全就是兩個人。衣服臟兮兮的,行為非常粗魯。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豆豆離開我的時候還小,現在完全不認識我了,只認她的養父母,那天我們夫妻倆跟著當地派出所的民警去接豆豆,她還對我拳打腳踢,滿口粗話。

回到家以後,我花了很多時間才把豆豆打理乾淨。外表的還好,畢竟慢慢養著會回來的,但是讓我難以接受的是她的行為實在是太粗魯了。吃飯總能把餐具弄得乒乓響,還弄得滿地都是殘渣,房間給她收拾乾淨,不一會又弄得亂七八糟,帶她出去逛街,買點什麼東西吃完都直接扔在馬路上,要是你說了什麼不合她意的話,她甚至會對你動手。那段時間,我甚至懷疑過把豆豆帶回來是不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現在,豆豆已經改變了很多,我覺得自己很慶幸,至少還把孩子找回來了,比起那些還在苦苦尋找自己的孩子的父母,我已經幸運太多。


via

想收到更多趣味新聞?請按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