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判決:要麼結婚要麼坐牢
2015-08-12
一名法官要求面臨侵犯指控的男子結婚,否則他就要在監獄里待15天。
Josten Bundy來自德克薩地州Tyler,他打了女友的前任之後被逮捕。據8月7日的法庭文件記載,史密斯縣法官Randall Rogers給他下了最後通牒。法官給了他一個嚴酷的選擇:在30天內與女友結婚或者在監獄里待15天。
Bundy的女友Elizabeth Jaynes今年19歲,法官Rogers提出這一問題的時候,她在現場。她在接受採訪時說:「我的臉都紅了,坐在我身後的人笑個不停。」
身處巨大壓力之下的Bundy擔心如果坐牢工作會不保,他要求給他的僱主打電話。但這位非傳統的法官拒絕了他打電話的請求,最終Bundy只好同意申請結婚登記證。
這對情侶已經談了一年戀愛,也曾探討過結婚,不過他們希望在久遠的將來辦一場新娘穿白色禮服的傳統婚禮。但他們只好放棄原本的設想,未免招致法官的怒火,他們通知親戚們在18天後參加婚禮。
上月只有少數關係親近的家人前來參加了他們的婚禮,Bundy的父親和姐妹明顯缺席。
Elizabeth上身穿着白色背心和藍色襯衫,距離她想要的白色婚紗裙相去甚遠;而Bundy則穿着一件藍色的POLO衫,沒有穿上他夢寐以求的無尾燕尾服。
Elizabeth說:「看樣子我們沒辦法擁有我們想要的婚禮了。我們這場婚禮就像湊合之物,我甚至都沒穿上白色婚紗。」
Bundy的緩刑條件還要求他抄寫聖經的經典名句並參加心理輔導課程,這令法律專家禁不住質疑這一緩刑條件的合法性。
憲法律師Blake Bailey表示強迫一對情侶結婚是違法行為,這一判決會被上級法院駁回。他說:「如果你結婚就能不用受到刑法懲處,那這簡直牛頭不對馬嘴。這聽上去有點像舊時的奉子成婚,但就連法官也不能在他的法庭上將他認為對某些人較好的方式強行施加在他們身上。」
Indepen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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