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警分局昨凌晨接到報案,位於中壢區中美路旅社有男女糾紛,警方抵達發現房間內有28歲柯姓男子及27歲蘇姓女子,報案的蘇女說對方限制自由不準她離開,柯男則說女子欠他錢,雙方互相指控不相讓,但當警方追問2人關係時,卻又支支吾吾無法說明,直到最後掰不下去,才承認雙方是在網路上認識,約到旅社來進行性交易。



警方調查,2人在網路上以3千代價合意性交易,昨凌晨約到旅社開戰,到房間後男子爽快先付清3千元,但進行到一蘇女說「不舒服」,就將男子推開穿上衣服要離開,此時,不上不下的男子覺得心有不甘「虧到」,攔下蘇女「做完才能走」,雙方拉扯口角女子才電話報警,蘇女原執意告柯男妨害自由,但警方說明都已妨害社維法後,2人瞠目結舌不敢置信,一個想賺外快一個想要洩慾都覺得很冤枉,蘇女最後對妨害自由部分不提告,由於社維法修法後娼嫖皆罰,警訊後將2人依社維法移送裁處。



女子原先要告對方妨害自由


警方在垃圾桶內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



2人在手機上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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