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很喜歡我,結婚後公公陸續給了我們一百多萬,只因當初我做了一個明智的決定······
2016-08-13
我是大陸貴州的,我老公是廣東沿海的一個城市的,我們這兩邊的婚嫁觀念還是有很大的差距。
貴州少數民族地區,我父親是在我們當地的政府裡面工作,母親是大學里教授,但是他們非常開明。
老公父母都是在當地做生意的,保守但是善良。
我是獨生女,我老公有一個姐姐,婚前我探我爸媽的口風,我爸媽很明確的表示,除了基本的金飾以外,禮金起碼二十萬吧,不然面子上都過不去。
二十萬的彩禮,這在他們那邊普通人家來說真是有點多了,因為我們這邊認為給彩禮就是「意思意思」,除非是非常有錢的家庭。
我父母名下有一套房產,我自己在我們當地有一套單身公寓,所以我們家的條件還算是不錯的,我又在政府工作,所以男方家最後也給了二十萬。
之後我父母立刻就另外加了五萬,把所有錢全數返還給我們夫妻。
我私下跟公公婆婆說,他們那二十萬彩禮,我就留個六萬八圖個意思也圖個吉利,剩下的我全部返還了公婆,你們做生意也需要資金周轉。
這都是我私下和老公商量做的決定,沒有告訴我的父母。
這件事情過後,我婆婆到現在都不要我做家務事,連收拾碗筷都不用,我進門就是坐著等吃飯,偶爾不回公婆那裡吃飯,他們還特地給我煲湯送過來,我老公的姐姐對我和我兒子也特別好,相處得非常融洽,公公也很捨得給我錢,他們都說我明事理。
所以後來買新車還有我老公開公司創業,公公陸陸續續也給了我們一百多萬(因為他們都是做生意的,所以手裡還是有點錢的),我很感動。
老公做生意剛起步,要說富裕談不上,但是也一天比一天要好。
其實我在想,為了結婚掏空男方家,真的是很愚蠢的事情,因為以後的日子是你們自己過,要做到彩禮有面子又不傷和氣,而且日後小日子還滋潤,這都是需要智慧和妥協的,不要貪眼前的小利益,而傷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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