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首次賦予黑猩猩人身保護令
2015-04-22
紐約一名法官賦予了兩隻研究用的黑猩猩授人身保護令,讓它們可以對監禁提出質疑。
此舉實際上承認了黑猩猩的法人身份,這是也美國歷史上第一次給予動物這項權利。這項在4月20日下達的法令要求石溪大學出庭,並提供圈養兩隻黑猩猩Hercules和Leo的合法證據,聽證會定於5月6日舉行。
動物權益保護組織非人權利項目(The Nonhuman Rights Project)代表黑猩猩提起訴訟,他們稱4只位於紐約的黑猩猩(其中兩隻在石溪大學,而另外兩隻在私人住所)的認知能力和情感都很複雜,不適宜被圈養,應該把它們交給專門的黑猩猩救助機構。這兩隻黑猩猩被用於研究人類直立行走的演化過程。
該組織在一份聲名中表示,曼哈頓最高法庭法官Barbara Jaffe的法令「暗示了Hercules和Leo擁有人權。」該組織的負責人Natalie Prosin說:「這讓我們向終極目標邁了一大步,我們希望讓所有大猩猩和其他具有複雜認知能力的動物獲得身體自由。」
然而,佩珀代因大學法學教授Richard Cupp反對賦予動物人權,他表示:「如果法官在沒有聽取另一方辯解的情況下,就做出大猩猩是法人的重大實質性裁決,那就太出人意料了。」
非人權利項目向三位低級法院法官提出申訴,請求給予黑猩猩人身保護令,該法令原本是用於防止人被非法拘禁。在2013年代表這兩隻黑猩猩向薩福克縣最高法院起訴,法院拒絕簽署人身保護令,上訴庭也駁回了訴訟。該組織又向紐約縣最高法庭提出上訴,法庭在周一宣布了判決。這是該組織的第一次重大勝利。
不過,紐約的法庭拒絕將人身保護令賦予另兩隻大猩猩Tommy和Kiko,非人權利項目已經對此判決提出了上訴。Prosin表示,即使非人權利項目無法打贏這個案子,他們也可以利用這次判決來在其他案件中影響法官的決定。她說:「我們有科學證據,能夠在法庭上證明大象、猩猩、鯨魚和海豚都是獨立自主的生物,它們應該擁有身體自由的權利。」
sciencem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