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市警局在市區的旅館臨檢,查獲1名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陸配(國外嫁過來),以4000元(約馬幣530)代價應召到旅館下海交易,並逮捕要來接送應召女的馬伕。

警方檢視馬伕與應召女身分證,發現他們配偶欄登記的竟是對方的名字,這才發現兩人是夫妻,承辦警官驚呼:「怎麼會載老婆出來賣?」馬夫辯稱,她是載老婆到旅館「找朋友」,不知她是下海賣身。警方訊後將全案依妨害風化罪送辦。



▲男客看照片選妃,挑到吳妻到旅館開房間床上交易。

警方調查,吳姓馬伕(52歲)10多年前娶1名中國籍女子(36歲)為妻,吳妻依親來台後,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兩人目前一起居住在高雄市鳳山區,名下未生育子女。

警方一月中旬到市區的旅館臨檢,查獲有丹鳳眼、長髮及腰,穿黑色OL套裝與性感網襪的吳妻與男客(35歲)床上交易;從事工程業的男客對警方表示,朋友「呷好相報」,拉他加入應召站的LINE群組,他看照片選妃,談妥4000元(約馬幣530)50分鐘,約吳妻到旅館開房間交易。



▲男客回傳訊息中表明要找4000元的小姐,看照片選妃。

吳妻一度否認賣身,後來才說溜嘴「為了多賺點錢,出來援交」,吳妻抱怨,她都還沒跟男客辦事,就遇到警察臨檢,「真的很倒楣」。

警方稍後也逮捕要來接走女子的吳姓馬伕,並查出他與應召女原來是夫妻,警方懷疑兩人是假結婚真援交,但吳男辯稱,他不知老婆到旅館援交,一臉無奈說:「她叫我載她來找朋友,哪知道她是出來賺外快!」

男客與吳妻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吳男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獲法官裁定無保請回。



▲▼男客與吳妻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吳男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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